2020新個人所得稅法試題及答案解析二 1. 構成個人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的因素有( )。 A、 每一個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 答案:ABCD 解析: 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2. 居民納稅人發生下列情形應辦理匯算清繳的有( )。 A、 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 答案:ABCD 解析: 選項四種情形納稅人均需要辦理匯算清繳。 3. 專項附加扣除中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可以扣除的大病醫療說法正確的有( )。 答案:CD 解析: 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規定:第十一條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第十二條 納稅人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按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分別計算扣除額。 4. 取得經營所得的個人,沒有綜合所得的,計算其每一納稅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時,應當減除( )。 A、 費用6萬元 答案:ABCD 解析: 取得經營所得的個人,沒有綜合所得的,計算其每一納稅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時,應當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